小弟於101年從事房地產相關產業
運氣好有賺到一筆錢
當時剛出社會一年多,不諳稅法,未依法申報
當時公司也已預扣10%,告知不用擔心稅務問題
上個月收到國稅局通知,前往說明後,這幾天收到核定的稅單
本稅6X萬,罰鍰一倍也是6X萬
當初這筆收入因為某些因素已經蕩然無存一點不剩還負債,實在無力繳納
想請問各位有無經驗可分享指點小弟
如何能與之協商免予罰鍰(或者能協商減免罰鍰)
當時同公司同事被追繳2XX萬,罰鍰0.1倍(2X萬)
不禁鼻酸為何對我就是一倍不留情
當時年輕不懂事,請各位手下留情
感謝各位幫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