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一下我的情形,
我於104年結婚,現在為博士班學生,
沒有收入,一個小孩和我一起住在娘家,
我已經有查到只要在學不論是否已婚都可以讓爸爸撫養,
因為爸爸的所得蠻高的,
所以我小孩的撫養給爸爸來撫養是確定划算的,
而我如果也給爸爸撫養,
他除了可以扣除我的免稅額外還有教育扣除額,
但我老公在線上操作要怎麼操作才可以呢?
現在碰到的情況是爸爸已經將我和小孩列入撫養並上傳系統(有徵得老公同意),
但老公今晚要報稅時系統會自動將配偶一起帶入,
有看到下面分開報稅的備註,
都是一些負面的,
例如什麼分居、家暴等原因所以要分開報稅,
所以如果是因為在學被撫養而分開報稅應該怎麼操作?
另還有小問題是,如果這樣是否我的標準扣除90000就浪費了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