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股票贈與

作者: p4433123 (大海)   2017-06-28 06:31:39
我今年220萬的贈與額度已經用完了。
但是我的配偶尚未有任何贈與
如果我將我名下的股票約200萬
先贈與給我太太。
然後我太太再贈與給子女
這樣會不會違反贈與稅的相關規定(例如:被視為規避贈與稅)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7-06-28 07:32:00
夫妻贈與免稅 不過還是要申報贈與稅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06-28 17:56:00
「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6款。)利用上述法律條文之規定,本人贈與給配偶220萬,配偶再贈與給他人(利用配偶該年度之贈與稅免稅額220萬),並不需要繳納贈與稅。又這類案件之行政先例,並不會認為是本人規避贈與稅,國稅局並不會追徵本人對子女之贈與稅。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7-06-30 02:50:00
這個贈與總額計算是股票面值還是股票市值?
作者: chungjan (fly)   2017-07-03 20:48:00
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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