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作者: smartlai (全身而退王)   2017-09-03 14:03:37
先上官方新聞稿連結:https://goo.gl/piKpLf
這次稅改主要是股利所得課稅進行變革,
我大學的稅法老師跟我說「台灣的兩稅合一是世界上最複雜的股利課稅制度」,
我們就來看看「後兩稅合一時代」遊戲規則到底變怎樣吧~
話說初步觀察其實股板那邊還滿一片好評的,
不知道本板板友有沒有看法如何
一、有甲乙兩案、有甲乙兩案、有甲乙兩案: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所謂甲乙兩案不是給納稅人自己選,
而是財政部提供給全民(還有立委XD)的法案選項。
為什麼要強調這件事呢,因為乙案有兩種選擇,如果立法院通過了乙案的話,
納稅人就可以在乙1(不是日本小說家乙一)和乙2當中以有利的方式報稅。
但也因為乙案可以做選擇,超多人以為甲案和乙案也是可以選的(並不是),
所以這件事情寫在前面。
二、好啦,那甲案跟乙案差在哪裡?
簡化假設,一個家庭就夫妻兩人,只有股利收入來看甲乙案的不同:
(其實這就是官方新聞稿的假設)
甲案:
就是股利所得固定37%免稅,再和各類所得加在一起算。
例如:股利所得62萬元,其中37%免稅,應該要課稅的金額只有39萬多,
如果再扣掉免稅額(17.6萬)和標準扣除額(22萬,新制從18萬調高到22萬),
就不用繳稅了。
乙案:有兩種選擇
乙1:
股利和各類所得加在一起算,但是依據股利金額額外給8.5%的抵稅額
(但是這個抵稅額有上限8萬),例子:
股利62萬元-免稅額17.6萬元(=8.8萬元*2人)-標準扣除額
22萬元=課稅所得22.4萬元,會有應納稅額1.12萬元(=22.4萬元*稅率5%),但是這62萬股
利同時也造成納稅人有抵稅額 5.27萬元(=62萬元*8.5%,沒有超過上限8萬)。1.12萬的稅
金小於5.27萬,會全部被抵掉。
乙2:
股利直接用26%計稅,不再和各類所得加在一起算,
所以62萬股利要繳16.12萬的稅。
三、給end的人:
甲案比較一視同仁,但沒有考慮到不同納稅人的情況。
乙案有兩種選擇,通常是稅率在20%以下的選乙1,稅率30%、40%選乙2。
我自己覺得乙案考慮的比較周全,我比較支持乙案。
四、那我到底怎麼選?要怎麼表達意見?
官方網站有提供討論區,但是初步還沒有看到比較具體給大家投票還是表達偏好的方式,
好像只是給大家留言,也許過一陣子會有比較好的做法吧~
以上,大家覺得怎麼樣呢?
作者: conk (conk)   2017-09-03 15:20:00
哇.....稅版的版主......
作者: aguey (aguey)   2017-09-03 17:24:00
8.5趴是17趴一半(股利折半?)要沾錢,要廢核,還要減稅,然後欺負軍公教;這政府真萬能
作者: hyperthread (user)   2017-09-03 18:54:00
乙案不錯啊 很好奇26%怎算的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7-09-04 09:31:00
從兩稅合一=>扣抵稅額減半=>稅改,就繞了一圈,股利最終實質稅率大約回到40.XX%,低所得實質稅率應該兩次都增加↑指最高所得者,未考慮未分配盈餘加徵部份
作者: blackyw (函殺攝影)   2017-09-04 20:04:00
簡單來說就是把兩稅並計後最高稅率控制在40%左右之前兩稅合一可扣抵減半後,實質稅率可達53%表面上是大股東有利,但講道理,稅53%過半太黑林全幹完這票就下台也不錯,不用揹別人的鍋,也不用被下三濫的立委們污衊了。
作者: blackbrid (blackbrid)   2017-09-06 09:12:00
可是這討論都忽略本身有收入部分,以我而言我會盡可能不會為了股息長期持有股票,這樣很不划算,而且為什麼外資是21%,台灣自己人就要26%,是自己人好欺負嗎
作者: floz (醉)   2017-09-08 11:20:00
之前兩稅合一可扣抵減半後,實質稅率最高是49.675%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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