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已爬過舊文,但還是不太清楚,所以來請教各位先進,
小弟最近收到國稅局一封公文,
說我已自行繳納款稅,惟查無申報資料,
我是用網路申報(使用健保卡),並且使用晶片金融卡網路轉帳繳款,
電腦中也找到一份"105綜所稅交易紀錄",
裡面有寫成功交易,且有交易日期時間,交易序號,轉出帳號,身分證字號與金額,
想請問
1.為何我會收到未申報的公文?
2.現在是不是要去銀行申請交易明細記綠,並至戶籍地所屬國稅局人工申報即可?
除了交易明細記錄還需要什麼證明文件嗎?
不好意思打擾各位了,第一次申報綜所稅,收到這公文著實令我心驚肉跳的,
當初申報的當下也都照著指示操作,以為申報完成了,也沒特別留意有收據之類的,
煩請各位前輩幫小弟解答了,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