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1-12申報時忘記將9-10的留抵稅額填入108欄,也已繳稅
國稅局打來要求更新401給他
請問,我是直接將上期留抵稅額$100填入108欄嗎?
因為應繳稅額>$100,且也已經繳稅
我就算填上去,115欄也不會出現$100
這樣我溢繳的部分10701-02還可以填在108嗎?
且國稅局人員說下面的欄位也要更新,可是這期就算扣掉那100元,也還是有應納稅額
下面欄位應該都是0不是嗎?
另外,我可以在營業稅離線建檔系統直接更改嗎?
會印出蓋小章給稅務員,想確認申報期限已過還能不能在系統更動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