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敝人有個問題請教。
我名下財產跟儲蓄保險超過5千萬,去年因為急著搶買投資一筆不錯的土地
約需900萬現金缺了約400萬。
因怕解約虧損儲蓄險跟定存利息收入,老爸看這狀況就好意幫忙代墊。
想說過再1年多保險約到了就可簡單還 , 可惜沒做好功課設下預防
措施例如公證。
才借不到 8個月 國稅局就過來說這是贈與。我主張是借貸
且提出我一堆財力證明且儲蓄保險也快到期可簡單還清,
但國稅局不承認判定為贈與要課近20萬的贈與稅(扣除當年贈與額)
我的疑問如下:
老爸以我本身財力遠大於400萬還債力特高為由,
主張為借貸的成功率?
如成功率至少有一半市面上有何專門人員協助?
判下來不服要如何上訴?
如上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