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好,第一次報稅報撫養很多疑惑想請教,
因爲我爸(65歲)去年中退休,
去年都用我爸的名字與我媽(無收入)合並申報撫養我阿嬤,
所以今年我想改用我的名字撫養他們三個..或兩個,
我用我爸的自然人憑證看報稅軟體
他去年退休前總收入仍有30萬,並且自動帶入超過10幾萬的列舉扣除額的項目(包含我爸我媽和我阿嬤醫療花費)
但是用我的就沒有自動代入,請問
1.我是否讓我爸單獨申報改一般扣除,並讓我撫養我媽跟我阿嬤比較節稅?或是可以3個都撫養因爲都超過60歲?
2.我可以直接把我爸那些自動代入的列舉扣除額項目用手動的方式key到我這邊嗎,聽說有自動帶入就不用附收據,那我這樣是否要附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