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蝦皮上有經營小小的代購事業
(真的是小小的連蝦皮優選都沒有的那種)
大約在五月初的時候收到國稅局來函要求須辦理登記及補稅
那時候嚇的半死就立刻去登記了
當時計算營業額時
是以帳本中蝦皮第一筆進帳2016/01作為開業時間
並以蝦皮app中的總收入做為全部營業額
算出來平均營業額為每月65000
國稅局的小姐說因為沒有超過80000所以不需要補稅及罰款
只需要做營業登記即可
當時也親手寫好說明書小姐也跟我說已經沒問題了
後來因為無堆貨所以要去登記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那邊的行政告知等國稅局完成公文審核後會請人員到我家稽查
目前也已完成稽查及變更
結果!
就在昨天突然接到國稅局打電話來
說他們的主管認為六萬五的算法是錯誤的
要求我們需要在找時間重新過去
我稍微算了一下
去年因為營業額較高正好在八萬左右
所以有一點緊張
畢竟自己做代購只賺超微薄的利潤
擔心補稅加罰款加起來連賺的都不夠付
想問一下之前有遇過來函要求補稅登記的人
平均營業額是怎麼計算的
都已經算好了再說要重算這樣是合理的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