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還沒收到稅單
所以剛用https://svc.tax.nat.gov.tw/svc/IbxInquiry.jsp這個網站查詢
查詢結果如下:
不適用原因為:
105及106年度皆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惟均未採用
後來在我的E政府的政府新聞查到
今年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條件新增「課稅年度之前2個年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惟均未採
用之納稅義務人,該課稅年度即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換言之,如105及106年度適用稅
額試算服務但均未採用之納稅義務人,107年度即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是該局籲請適用
稅額試算服務且不繳不退之納稅義務人經核對無誤者,仍回復確認,以免未來無法適用。
但我還是看不懂
所以我接下來該怎麼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