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很想捐款給公益團體
但是經常在自私貪慾中掙扎
雖一直都有捐但捐得不多
以客觀狀況而言 我應當捐得更多(因為根本用不到)
所以我想到一個作法 捐款的同時若能節稅甚至還可能因此「倒賺」就不會掙扎太久
但是我絕對不是因為想倒賺賺錢而捐款
只是如上述 人的私慾實在是捐不出手 儘管自己用不到。
所以才想到這個折衷的作法 或許這種心態就算捐了也得不到上天祝福沒有意義
但我想以結果論就是有捐(儘管我的心態不純正)
以下進入正題
因為家裡從小就幫我存股
我每年股息竟然高達200~300萬(大致上 沒仔細算)
(我出社會後才有去注意到)
請問有沒可能若我捐款到某一數字 我所減少的所得稅後 ˊ整體算起來反而有賺?
也就是達成雙贏 公益團體得到款項 而我也減少給政府的稅收最終甚至還倒賺
(原本該交的稅因為捐款後少繳 TOTAL合計我還多賺
比如說原本該繳50所得稅 捐款40後所得稅5 我反而省下5 類似這樣)
(寧可捐款也不給政府)
以上請相信我絕對不是炫富(沒有人會跑到tax版來炫富)
但我承認這種心態不好
只是要我平白捐款 每次都會掙扎許久 故想出這個心態看似矛盾的作法
希望有人看得懂我在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