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房屋頭期親友借貸問題,
我今年剛簽立買房合約,但因頭期款現金不足,有與家人商量借貸50萬(含頭期&裝潢現金費用),
今年我剛繳完儲蓄險,儲蓄險到期後
將還款給家人。
問題1
因父親為鄉下地區代表,都要申報財產,若現在借貸匯款給我50萬,是否有政治洗錢之類的問題?
問題2
因金額不大未超過每年220萬的贈與額度,匯款填寫是否要申報?
問題3
因父親的工作條件比我好,我是業務工作(底薪不高),若房屋買在父親的名字,銀行貸款條件優,但是未來都是由我付款(包含我自己準備的頭期),房屋改為我名下,是否有贈與稅的問題?
這樣會比較麻煩嗎?
主要是因為父親政治人物關係,對這方面不熟悉如何作業才好,所以在版上問大家,也因問題較複雜,不清楚發文在這版是否正確,若有誤請告知我刪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