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夫妻各有自用住宅 婚後「節稅」小撇步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20-03-03 22:01:58
2020-03-02 16:02
經濟日報 住展雜誌/住展房屋網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民眾來電詢問,夫妻兩人婚前各自擁有1間房子按自用住宅
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結婚後,也一直由兩人分別在這2間房子設籍,地價稅是否可
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該處說明,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按10‰累進課徵至55‰,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按2‰課
徵且不累進,自用住宅用地與一般用地,稅金至少差4倍。而由於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
率是優惠性質,因此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
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
如果夫妻婚後各自擁有的1間房子仍想繼續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則可將任一方未享
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成年直系親屬設籍於任一處,那麼兩處皆可享地價稅自用住宅
優惠稅率,如果没符合之直系親屬設籍,可共同擇定地價較高之一處享地價稅自用住宅優
惠稅率,另地價較低一處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這樣可節省較多的地價稅。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4383338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3-04 14:14:00
成年直系親屬,除了血親(父母、成年子女),也包括姻親,例如:公婆、岳父母。
作者: amourabomb (white)   2020-03-04 22:28:00
根本婚姻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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