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日前過世.有不動産將由母全數繼承
四名子女不繼承.
請問到地政事務所辦理.
只要附上母的戶籍謄本.印章.
四個孩子的資料要附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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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去辦完繼承了
1.去戶政申請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所有繼承人的戶籍謄本和印鑑証明
2.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和建物謄本及拿不動產繼承的相關資料表
3.去地方稅務局申請房屋稅籍証明
4.去國稅局申請財產資料.拿遺產稅申報書.把被繼承人財產相關証明
(EX:機車.汽車.上列2和3影本.存摺影本.投資...等)填入申報書內 .
附上除戶謄本影本.繼承人戶籍謄本影本.用印
拿到遺產稅免稅証明單(我是不用繳到稅)
5.遺產稅免稅證明.拿去地方稅務局蓋章,把遺產分割協議書和和納稅人戶籍謄本.
給印花櫃台看,可現場買印花(要申請不動產繼承要用)
6.拿相關資料去地政辦理繼承(地政都有範本,可以看著填寫)
(登記申請書.登記清冊.所有繼承人的印鑑証明正本.印鑑証明那顆印章.
繼承人和被繼承人戶籍謄本正本.不動產權狀正本.分割繼承表*2.
繼承系統表*1.遺產稅免稅証明正.影本各1.印花*1.付一些費用.
7.等地政通知.即可去領新的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