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M1107 (NAISYLE)
2020-06-12 00:26:59大家好
本身已在德國工作五年,一直都在德國交稅
今年過年返台後,剛好因為疫情無法再去,但一直有在家工作
公司也照常把薪水匯入我在德國的銀行帳戶
人資最近跟我說如果在德國境外待超過六個月,可能會有雙重課稅的問題
目前因為疫情,不打算在安全之前再去德國,但會繼續在家工作
想請問我這樣的工作收入是算海外所得,還是因為是在家工作所以算台灣的所得?
如果是海外所得,且我一年的海外所得不超過670萬、不匯回台灣
這樣還需要主動申報、交台灣的稅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