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關於扶養的問題
家中成員共計3人
目前我父親64歲 年收入600K
我母親64歲 無收入
個人年收入800K
因收入較高 想將母親轉為本人扶養
想請問這樣是否可行
又申辦方法為何 還是說要洽詢哪單位協助
因為在幫父親用健保卡繳稅時 發現他和母親的資料都會一起帶出來
且無法更改
導致我母親的免稅額會在我這邊算一次 我父親那邊又算一次
還是說是要三人合併一起申請
現在又因疫情無法到稅捐機關做諮詢
另想請問若用健保卡申請完畢還須將收執聯寄送到稅捐機關嗎
還是自己留存就好
感謝各位專家說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