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遺產稅 -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問題

作者: homobibi (homobibi)   2021-11-26 14:20:15
想請問一下
假如今天爸爸過世 財產大部分都在爸爸名下
那媽媽今天行使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後
分配的這些就會變成媽媽名下的財產嗎?
還是這只是單純在計算遺產稅可以扣除的額度而已?
實際繼承人可以是小孩?
因為媽媽是希望把財產分給小孩
自己不要留那麼多
也是怕萬一以後離開, 又會有遺產稅的問題
再請大家解答
謝謝
作者: yhhoo (畢業好久了)   2021-11-27 07:19:00
當然要過戶給媽媽呀,國稅局還會列管交付,不交付要補稅
作者: sholia96 (sholia96)   2021-11-27 16:28:00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是民法請求權,不是扣除額
作者: ykarl (ykk)   2021-11-28 22:03:00
遺產如果超過免稅額太多,可以請媽媽申請該權利減少稅額,拿到遺產稅繳稅證明後,如何分配遺產,依遺產分割協議書就可,當然是基於沒有父親遺囑下,子女要拿多協議書寫好就好,過戶完成就到子女名下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12-04 21:57:00
備妥資料向專業人士諮詢。
作者: abcpiii (KJ)   2021-12-09 07:35:00
不要行使請求權,不違反特份應該就是答案了
作者: QQB (勇敢的人會有特別的明天)   2020-01-18 23:47:00
最近才剛辦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這筆價值,假設400萬,要在繳清遺產稅一年內交付給媽媽交付的「明細(遺產分割協議書)」跟「具體事實(匯款紀錄要有父—>母、匯款金額大於等於請求權價值)」要送國稅局審核結案更正:應該是收到遺產稅繳清證明書一年內如果是不動產轉移,登記的原因必須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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