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須持有身心障礙證明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2-08-30 09:05:00
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須持有身心障礙證明
2022-08-30 02:12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領有重大傷病卡不一定符合身心障礙證明的申請資格,要申
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者,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才能辦理。
身心障礙者適用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規定,是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
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
如果因身心障礙情況導致沒有駕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供該身心
障礙者使用之車輛,仍有一部車輛可免徵使用牌照稅。但汽缸總排氣量以2,400cc為限,
超過部份不予免徵。稅務局舉例說明,3,000cc自用小客車,每年應納使用牌照稅為1萬
5,210元,最高可減免1萬1,230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7355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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