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內漏報2千萬自費收入 北市醫美診所遭補稅加罰525萬
2022-11-17 17:55 聯合報/ 記者 巫其倫/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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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療程項目多,自費項目不少,國稅局呼籲,私人診所收取的自費收入應誠實申報。圖
為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不只元和雅診所逃漏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今(17)日指出,台北市轄內有一家醫美診所
,3年內逃稅隱匿自費收入高達2000萬餘元,未列入該診所各該年度執行業務收入申報,
國稅局選案查核後,依法補繳所漏稅額約350萬元,並裁處漏稅額0.5倍罰鍰約175萬元,
合計遭補稅加罰525萬元。
國稅局查核醫療院所醫師的執行業務所得,常發現漏報門診「自費收入」,而被調增收入
並補稅、處罰,自費收入是近年國稅局查核重點,呼籲醫療院所要據實申報。台北國稅局
官員表示,包括醫美各種項目、牙醫診所植牙,因自費項目很多,常發生短漏報收入遭罰
個案。
台北國稅局表示,私人診所從事醫療行為所收取之自費收入,負責人(執業醫師)也應列
報執行業務收入,依規定計算及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之執行業務所得。
國稅局說明,私人診所的執行業務收入,包含全民健保給付收入(含部分負擔收入)、掛
號費收入及自費收入等,其中自費收入非屬全民健保給付收入,時有執業醫師疏未列入執
行業務收入申報,致生短漏報執行業務所得情事而遭補稅處罰。
日前知名診所元和雅才發生逃漏稅案件,逃稅總金額高達1.3億元,遭重判7年徒刑。台北
國稅局今天提到,台北市轄內也有一家醫美診所,因自費項目種類繁多,員工收取自費收
入後,將現金存入相關關係人帳戶,經該局查得該診所3年來隱匿自費收入高達2000多萬
元,未列入該診所各該年度執行業務收入申報。
該診所負責人經查獲後認諾短漏報金額屬實,願補繳所漏稅款約350萬元,並繳清該局依
「所得稅法」規定,依據裁罰倍數參考表,裁處漏稅額0.5倍罰鍰約175餘萬元,合計補稅
加罰525萬元。
國稅局官員表示,此診所規模大,全案是選案調查發現,該診所申報損益情形與其規模不
相當,國稅局經搜集關係人帳戶資料,發現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以及還有員工帳戶,
存入資金有異常情況,是把診所自費收入存入關係人帳戶,因此依法對該診所補稅加罰。
國稅局也呼籲,私人診所收取的自費收入應誠實申報,並依法納稅,如經檢視有短漏申報
情形者,凡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稅
捐稽徵機關補報及補繳稅款,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可加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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