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律師訴訟明細 須先報備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2-12-09 11:01:12
律師訴訟明細 須先報備
2022-12-09 02:28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高雄國稅局表示,為了避免律師所得歸戶錯誤,律師事務所應在明年2月底前,準備其受
僱律師的承辦案件訴訟明細,向所轄國稅稽徵機關事先申請報備,以免律師事務所的執行
業務所得誤歸課為受僱律師。
高雄國稅局說明,在律師課稅所得資料方面,律師所得歸屬年度通常是以其承辦案件的判
決年度來判斷,且所得額的多寡是依照每一個審級結案判決年度律師們的收入及費用標準
來核定。
而律師代為辦理訴訟業務雖然是執行業務性質。 不過,受事務所聘僱的律師與事務所屬
於僱傭關係,因此受雇者從律師事務所領取的勞務報酬屬於薪資所得,不應以執行業務所
得課稅。
因此,律師事務所應將其受僱律師承辦的各級法院、訴願會的判決、裁定或決定等訴訟案
件的相關資料,依照律師的姓名及判決、裁定或決定的機關填寫「受僱律師承辦訴訟案件
明細表」,向國稅局稅務資訊科申請報備。
此外,若受僱律師是承辦外縣市法院判決的案件,也可以向該案件法院所在地的國稅局分
局或稽徵所申請,以避免誤歸受僱律師的所得。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82517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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