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未返台被除籍 免稅車輛恢復課稅
2022-12-15 00:27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國人出境滿兩年以上未入境,戶籍被戶政機關直接遷出登記
者,原本因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而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將從戶籍遷出日起恢復課稅。
稅務局說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繳納稅捐時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以及申報綜合所
得稅時身心障礙有特別扣除額,稅務局官員表示,符合免稅規定的身心障礙者,車輛屬於
身心障礙本人所有,地方稅稽徵機關會主動通知核定免稅,免提出申請。
不過需要留意,國人出境滿兩年以上未入境,戶籍會被戶政機關直接遷出,因此原免徵使
用牌照稅的車輛,將不能適用免稅優惠。官員表示,除非原本適用免稅者,在入境辦妥戶
籍遷入登記後,才可再申請免徵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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