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iduc (å°ç«æŸ´)
2023-06-26 10:56:10產製菸酒參展後運回 免稅
2023-06-26 00:38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菸酒產製廠商如果以其產製的菸酒產品參加展覽活動,並在展覽
完畢後將產品復運回廠,可以依規定申請免徵菸酒稅。
國稅局說明,產製廠商以其產製菸酒參加展覽,展覽完畢原件復運回廠後,應將展覽性質
、主辦機關、展覽會場、展覽期間及所需數量,附上展覽會主辦機關證明文件,向產製廠
商所在地國稅局申請核准免稅出廠。
另外,免稅展覽的菸酒若在展覽地銷售時,應自行向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報繳菸酒稅及
菸品健康福利捐;產製廠商應在展覽會結束一個月內向主管稽徵機關銷案,逾期仍會補徵
菸酒稅。
官員說明,如果菸酒產製廠商未依規定,在展覽會結束後辦理銷案,經調查該免稅菸酒在
未經補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前,擅自銷售或作為其他用途,將按補徵金額處一倍至
三倍罰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258187?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