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地合一400萬免稅之居住認定?

作者: moyu75 (moyu)   2023-09-03 08:50:29
各位前輩好:
因本人及配偶皆在外地(非六都)工作,
在家鄉買房並設籍,僅假日回去居住。
這樣有符合居住的事實嗎?
因請問過工作地的國稅人員,是說這樣不符合,所以覺得困惑!
還請不吝指導
感謝
個人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條件為: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
作者: cka   2023-09-03 10:17:00
就不符合啊週末才住兩天不算居住事實啦
作者: moyu75 (moyu)   2023-09-03 17:24:00
少居住並不代表未居住?https://reurl.cc/Y07l9a
作者: sholia96 (sholia96)   2023-09-03 21:19:00
生活重心地??
作者: jus82120jk (palacora)   2023-09-03 21:50:00
拿這個新聞去拍桌不就好了,反問網友想得到什麼,又不是他審你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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