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YC0612 (LYC0612)》之銘言:
: 請問板上先進,關於海外基金配息報稅的問題
: 如果配息超過100萬,就得申報這100萬列入所得,但其實很多月配息的基金都是扣本金,
: 導致本金是虧損的
你自己選了扣本金的投資標的,那是你的問題
: 又因為其他所得假設600萬,加上配息,總所得超過670萬
: 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是得申報這配息收入100萬,那本金虧損怎麼辦?假設配息和虧損打
: 平,那變成還要多繳稅?
: 是這種認知嗎?謝謝
若P則Q
如果你的前提是因為該投資標的本身扣本金不算虧損,那就沒有後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