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聞中的法律/CFC信託課稅 盯三重點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3-04 10:14:31
新聞中的法律/CFC信託課稅 盯三重點
2024-03-04 00:04 經濟日報/ 林志翔
「境外信託」是不少高資產人士進行家族企業與財富傳承規劃時運用的傳承工具,台灣受
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在2023年上路實施後,CFC制度將對境外信託產生哪些影響也是外
界持續關注的重要議題。
針對台灣CFC課稅制度對境外信託的影響,除了關注境外信託常見的稅務議題及應有的策
略思維,也進一步分享家族傳承規劃的實務經驗。
事實上,在現行CFC制度下,個人過去若透過境外信託架構安排,將其持有的境外低稅負
國家或地區(低稅負區)關係企業股權為信託財產(信託股權)轉移至受託人,該信託股
權仍可能會被認定為個人之CFC。惟境外信託架構在CFC制度下應如何課稅,對受託人及受
益人又是否產生影響,卻仍有諸多疑義待釐清。
針對外界反應的問題與建議,財政部2023年12月21日及22日公告修正CFC相關稅法子法規
辦法,並在2024年1月4日頒布解釋函令,釐清信託股權在CFC制度下的課稅疑義。個人過
去若透過境外信託架構安排,將持有的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關係企業股權作為信託財產
並轉移至受託人,在現行法規下有哪些應注意事項仍是高資產人士經常詢問之問題。
企業可用以下三個重點判斷CFC信託課稅:首先確認是否為控制要件及境外低稅負區,接
著判斷是否落入信託關係下之關係人範圍,最後根據信託契約內容判斷計算CFC盈餘應歸
屬之課稅對象。
同一信託關係下之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原則上互為關係人,並且擴大範圍包含其配偶
及二親等以內親屬,但若受託人是符合但書規定的信託業者,則有機會可自關係人範圍中
排除。
此外,CFC認定方式也根據孳息受益人情況而有所不同,計算課稅所得前尚須先檢視信託
之孳息受益人是否確定且特定,才能判斷信託股權應歸屬委託人或受益人直接持有。
實務上根據信託契約之內容與條件可能產生不同的信託課稅情境,目前法令規定仍不甚明
確,納稅人須多加留意。
例如,若孳息受益人有多人且依人數平均計算每人受益比例,進而計算其CFC營利所得,
日後每位受益人實際獲配之信託孳息金額與平均數產生差異,受益人是否須就此差額數進
行申報補稅或可申請退稅?
此外,當孳息受益人未確定者,規定課稅時應將信託股權歸屬視為委託人直接持有,惟萬
一委託人日後不幸身故後,又應如何認定課稅對象?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林志翔口述,記者楊文琪採訪整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80620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