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學生買逾9千萬房屋被盯上 國稅局抓貓膩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8-05 18:48:56
大學生買逾9千萬房屋被盯上 國稅局抓貓膩補繳426萬元
2024-08-05 13:18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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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進行財產配置前要注意,每人每年只有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度。圖/聯合報系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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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進行財產配置前要注意,每人每年只有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度。財政部台北國稅局5
日分享,一名22歲大學生甲君購置北市總價9,200萬元房屋,與資力明顯不符,經查,原
來是母親資助,最終母親須補繳贈與稅額426萬4仟元。
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自己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
,其購置財產之資金,以贈與論,應課徵贈與稅;如該購置財產為不動產者,土地以公告
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贈與金額。
台北國稅局針對此案說明,甲君2022年間購買台北市某精華地段房地,總價9,200萬元,
與其資力顯不相當,經追查發現,甲君給付該不動產之資金是甲君母親匯款至賣方帳戶支
付,涉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以贈與論情事,因此通知乙君於收到通知函後10日內
申報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進一步指出,乙君在規定期限內以該房地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公告土地現值
合計3,920萬元申報贈與總額,經核定乙君應納贈與稅額426萬4仟元。
台北國稅局說,納稅人如有以自己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
條第3款規定以贈與論之課稅要件,應即辦理贈與稅申報,或於接獲國稅局通知申報期限
內申報贈與稅,否則國稅局除將補徵贈與稅額外,並以贈與人違反申報義務,依同法第44
條規定,按核定應納稅額處2倍以下之罰鍰,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維護自身權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4084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作者: cka   2024-08-06 10:14:00
看起來沒罰款而且被算成贈與房屋而不是贈與現金9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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