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傳承三樣態 稅事有別
2024-09-20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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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想將辛苦大半輩子的財產「無痛轉移」給子女,記得要提前規劃才能節稅。示意圖
。 圖/士林分署提供
民眾若想將辛苦大半輩子的財產「無痛轉移」給子女,記得要提前規劃才能節稅。財政部
台北國稅局建議,以土地為例,透過買賣、贈與、繼承等三種方式傳承,可能會遇到土增
稅、贈與稅、遺產稅等稅務問題,應按財產狀況來仔細評估。
原則上,除非財產很多、未來遺產稅負擔很重,否則遺產總額有上千萬元免稅額,且兒女
繼承後再將土地賣掉,土地原地價可以繼承時的公告現值計算,土增稅就能大幅降低。
國稅局解釋,要將土地移轉給子女有三種方式,首先,透過買賣應繳「土增稅」,又分成
自住用地10%、一般用地20%至40%;第二種,透過贈與,除了土增稅外,還要繳贈與稅,
贈與人可把握同一年度內贈與他人免稅額244萬元,超過後依級距適用10%、15%、20%稅率
;第三種,繼承則須繳遺產稅,但每人有1,333萬元免稅額。
舉例來說,老馮有一筆土地、一棟房屋,今年2月14日把土地、房屋先贈與兒子,贈與時
土地公告現值總計500萬元與房屋評定現值80萬元,應繳多少稅?
國稅局分析,贈與總額580萬元, 扣除當年度免稅額244萬、扣除額105萬,贈與淨額為
231萬元,再以稅率10%計算,贈與稅為23.1萬元;另還須負擔土增稅。
若老馮當年度不幸離世,遺產總額630萬元(含房地580萬元、銀行存款50萬元) ,可扣
除免稅額1,333萬元,另外還有配偶及直系卑親屬扣除額及喪葬費,共可扣除803萬元,遺
產淨額為0元,不須納遺產稅,也不用繳納土增稅。
國稅局建議,納稅人可考慮財產多寡及移轉時的租稅負擔,若財產扣除遺產稅免稅額、扣
除額後,遺產淨額為0元或負數,則生前贈與並不划算,若財產龐大,可考慮生前及早規
劃將財產移轉,達省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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