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產創條例草案 未依規定申報將可處100萬罰鍰
2024-12-19 12:43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 /即時報導
行政院19日通過《產業創新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協助新創事業募資,強化公
司對外投資的同時保護關鍵技術外,此次在對外投資上也有訂出管理範圍,訂出明確的罰
則為依規定申報者將可罰最高100萬元罰鍰,未改正則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罰鍰。
因應產創條例第10條之1將於2024年底屆期,以及人工智慧創新應用及節能減碳趨勢,本
條文保留智慧機械、5G及資安項目,並另納入AI及節能減碳,有助於引導台灣百工百業投
資相關設備,落實AI化與低碳化雙軸轉型。另為配合產業投入智慧化、AI及低碳化等相關
設備,申請適用金額上限由10億元提高至18億元,延長優惠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可更為
貼合產業升級轉型所需。
此外為協助新創產業,亦同步修正第23條之1與第23條之2,其中第23條之1部分,將有限
合夥創投事業的實收出資額門檻從現行3億元降為1億5千萬元,並提高第3年度起投資新創
事業須達一定金額或比率,以鼓勵創投事業及早投入更多資金於新創事業。
在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亦有租稅優惠,第23條之2投資門檻從現行1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
而投資對象為5年內的新創事業,皆可持續獲得資金協助,且天使投資人投入的產業範圍
屬國家重點發展產業者,每年可減除金額上限提高到500萬元,以協助新創事業取得資金
。
另外透過聚焦投資管理範圍,除投資達一定金額應事前申請核准外,另增列投資於特定國
家或地區、特定產業或技術等情形亦須事前申請;同時增訂第67條之3中央主管機關配套
管理權限,未申請核准實行投資,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而未改正、停止
或撤回投資,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在一定投資金額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指出,未來為在擬定子法,投資
金額部分將會由現行的15億提高至30億,此外對於特定產業及技術則是以先前國科會所公
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為主,涵蓋國防、太空、農業、半導體、資通安全5大領域、共
22項技術。
鄒宇新也提到,未來10之1條通過後,推估可帶來1,600億元的投資,預估受惠產業將會是
百工百業,因為未來只要購置智慧機械、5G、資安、AI及節能減碳等相關設備就能獲得投
資抵減,再加上此次新增AI及節能減碳產業,因此推估受惠家數可達1,5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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