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iyeshu (誅魔神光.火流星)
2014-02-02 19:17:23各位教育的先進你們好:
在翰林版五下的第二課課文中,有這麼一段話。
「彰化有一處海水容易倒灌的地方,不容易耕種,但被命名為福
興。」教學指引上說明這段話是倒反修辭。
但我上網查了一下,倒反法的定義:「修辭學的一種,主要是以
與陳述事實相反的言語來突顯事實的重要。通常是表貶義。」若
教學指引說的正確,那麼與事實相反的言語「福興」用來突顯「
不易耕種」的重要,但文中又說,先民取相反的名,是樂觀的態
度,若是倒反修辭,這樂觀的態度反而不重要了?
想請先教育界、語文領域的先進,那一段話真的是倒反修辭?還
是映襯(以相反的觀念比較)?雖然這個可能不適合放在國小,
但我還是想知道教學指引說的是對還是錯?請不吝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