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淘寶兩家中國知名電商,竟是以新加坡商身分來台申請公司,遭經濟部因股東
結構申報不實、陸資有實質控制力為由,決議開罰,並限期停止或是撤回投資。
大陸知名網購電商阿里巴巴、淘寶兩家公司,2015年初被經濟部查出是「假外資真陸資」
!依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分別處以阿里巴巴12萬元、淘寶24萬元罰鍰。兩家業者向行政
院提起訴願,然而上週訴願已被駁回,業者應於期限內撤資。若不服決定,得於2個月內
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雖然阿里巴巴與淘寶認為,現行法規中並未規定外資於控制能力變更為陸資公司時須向主
管機關申請核准,但行政院訴願會認為,阿里巴巴於國內營業後,於98至102年經陸續辦
理分公司變更,而相關核准函上均載明若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情事而未取得許可者,
主管機關得已撤銷或廢止該函核准,顯見經濟部已有「提醒注意」。故判定此罰鍰並無不
妥之處。
訴願書中也寫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必須顧及國家安全與金融穩定,因此今後也會加強查
核陸資企業,並認為有建立陸資申報制度與許可制度的必要。
而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巴巴撤資案原訂於2015年8月底應做出是否撤資決定,但阿里巴巴
搶再行政院訴願會做出裁決前,就先提早申請將撤資案展延至2016年2月中旬。至於淘寶
則依照經濟部原處分,最慢必須於2015年11月底做出撤資決定。
據政府官員指出,阿里巴巴提出展延申請時「態度還算正面積極」,主要是阿里巴巴在經
濟部提出處分的半年之內,曾提出計畫,若阿里巴巴以消極態度面對,經濟部應不會同意
其展延撤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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