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oooo (JoJo冒險魯蛇)》之銘言:
: 大家好,小弟是新鮮人
: 由於剛工作未滿半年,但因為工作壓力
: 還有職務內容實在沒有繼續工作下去的動力...
: (現在去上班心情都會很不好,也覺得身體很不舒服..)
: 因此有萌生離職的念頭,有查過勞基法10天內要告知主管
: 但其實可以的話一天都不想待,是否一定要待10天呢??
: 另外這段履歷是否可以放在履歷表上面呢??
: (是有學到一點皮毛,但工作內容繁雜...)
: 再麻煩各位版友給點意見了,謝謝~
真的想建議你撐到明年二月啦
因為你現在也不太好找工作 撐到二月離職潮再換
還可以多賺幾十萬 先不要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