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我曾經待在奇美通訊(富智康) 真的好後悔

作者: ttbox ( )   2016-08-17 09:33:30
曾經我待在很久以前的奇美通訊
現在叫做富智康
卻是我現在難以抹滅的痛苦記憶
多年前我遭到主管毆打(有在板上PO過文 被M 標題搜尋奇美通訊)
那時我有所顧慮 所以使用分身
事情經過是這樣子的 我無法適應奇美通訊的工作(主因 當時患有中度躁鬱症)
我隱瞞病史事實 因為我本身有很大的經濟壓力
且求職碰壁
我不爽的是主管動手
動手就是不對
當時有確實的驗傷單 我曾經痛上好幾天
但是當時人資主管知道我有上網PO文
曾經到訪我家
大意是這樣 剩下的薪水發給我 但要我簽同意書 不在網路上講此事
也不准對媒體放話(當時曾經確實有記者找我 也曾經見面初步聊過 是記者曾拍照存證 驗
傷單)
我當時起初不答應
但他們已對我要提出毀謗告訴為由 且要追回薪水
我迫於無奈簽下切結書
事後聯絡記者不要刊登
但事後我對當時動手的主管提出告訴
無奈對方不承認 且無第三人證與監視器畫面(案發地點在會議室)
對方宣稱是好意扶我起來 造成摔倒
還說我自咬手指
官司我花了很多時間 結果對方一點事情也沒有 更沒有歉意
人資主管更指責我的不對
四年來我一直過得很苦 求職一直沒有成功
其中原因我曾懷疑與當年此事有關
人資主管曾嗆說他認識很多其他公司人資(應徵其他公司曾發現此現象)
但現在我一直無業 曾經短暫打工
現在已經五年了
可能當時的當事人都不在富智康
但我不能釋懷當年這些人的所作所為
甚至當時人資主管把暴力對待員工合理化
現在的我對生活已經完全絕望
因為努力找工作或賺錢都沒有用
朋友越來越少 因為沒正常收入 甚至被罵做啃老族 機械碩士畢業沒有用
所以我不管日後會遭受別人怎樣對待 或是被富智康告毀謗
我都沒有關係
因為我已經對這些人絕望
考慮訴諸媒體正義
也希望記者的幫忙
希望上天早點給這些人報應
PS:當初動手的主管姓劉 英文名字Paul 保羅
人資記得姓張
作者: loseptt (loseptt)   2016-08-17 09:38:00
.....
作者: likecyndi   2016-08-17 09:39:00
當初沒鬧大 都過五年了 還奢望什麼??
作者: wake7078 (KK)   2016-08-17 09:42:00
"我迫於無奈簽下切結書" 白紙黑字 你還想怎樣
作者: MyohMy (我的天老爺呀!)   2016-08-17 09:43:00
同情你,但是無憑無據...和寫小說有什麼不同?
作者: ssmmss (冏~~)   2016-08-17 09:47:00
先看看切結書違約要怎麼賠吧
作者: simonho (虎斑貓養的蛙)   2016-08-17 09:53:00
關鍵字: 隱瞞病史事實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6-08-17 09:54:00
不太相信正常機械碩士會那麼慘,個人是中立看待打人是不對,但是找工作不順歸咎於當年,有失中肯。建議把現在的不順,與當年事件完全分開處理。
作者: Cger (海洋~~)   2016-08-17 09:57:00
從法律試試,看合約是否違法
作者: JUVENTUS319 (新房子)   2016-08-17 10:01:00
工作後朋友變少,輪班時間難喬...
作者: Fankthia (新店李大砲)   2016-08-17 10:01:00
主因:你隱瞞躁鬱症病史,且無法適應工作
作者: KernelChen ( )   2016-08-17 10:05:00
所以你接下來要幹嘛?"訴諸媒體正義 希望上天給報應" 這是三小?對生活絕望 對這些人絕望 然後都沒有關係 所以?
作者: sianous (sianous)   2016-08-17 10:09:00
過這麼久還不釋懷是誰的問題?
作者: moaice (丸)   2016-08-17 10:11:00
簽切結書後又提出告訴,隱瞞病史也不仔細描述動手事件的原由,整篇完全沒邏輯,是要大家怎麼相信是事實
作者: impact999 (塵埃)   2016-08-17 10:12:00
去看醫生把病治好好嗎
作者: GinFizz (琴費斯)   2016-08-17 10:21:00
土銀資訊哥?
作者: tyantmf (weekwnd)   2016-08-17 10:22:00
很避重就輕的感覺 能仔細描述動手過程嗎
作者: wait (有言論自由!?)   2016-08-17 10:30:00
作者: applepowpow (顆顆妮)   2016-08-17 10:31:00
先看醫生把病情控制好吧
作者: wjhuang   2016-08-17 10:32:00
民生廠?
作者: gn01216674 (Dog)   2016-08-17 10:33:00
都那麼久了 放下吧 繼續生活國高中大家也都打來打去的阿 最後也都忘了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08-17 10:35:00
工作到別人動手 中間一定有其他事樓主沒明說
作者: victor33   2016-08-17 10:37:00
不要活在過去
作者: lordbao (巴歐)   2016-08-17 10:37:00
你如果什麼都想要爭贏,爭到最後一定輸的啊, 現實的這五年還沒讓你覺醒怎麼做人處事?
作者: dasala (small LU)   2016-08-17 10:43:00
ptt真是握虎藏龍
作者: wjhuang   2016-08-17 10:47:00
這種小人到那都會有,要學會保護自己,提防笑面虎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08-17 10:47:00
加油
作者: newti (長日將盡)   2016-08-17 11:02:00
主管打你你不會打他喔 只要他先動手你就比較有利啊
作者: bnnann   2016-08-17 11:03:00
幫高調
作者: docker (船塢工人)   2016-08-17 11:08:00
遭遇令人同情,但沒工作的原因是可能是面試時你的表現讓人看出一些無法雇用你的原因,曾經被打被逼離職不是原因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08-17 11:14:00
乖寶寶教育下的犧牲品,加油吧~
作者: kelune (kelune)   2016-08-17 11:20:00
離開那只能說運氣好!但當初動手你沒函扣就你不對;妥協就你活該!
作者: lucky1lk (賭到沒錢的人)   2016-08-17 11:24:00
你都妥協惹 現在PO還幹嘛?
作者: giantwinter   2016-08-17 11:25:00
GG
作者: electrify (帥哥漢堡蛋)   2016-08-17 11:30:00
加油 之前的事情就放下吧!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8-17 11:32:00
對方的確是可以因為隱瞞精神疾病開除你可是應該不能追回薪水
作者: kelune (kelune)   2016-08-17 11:34:00
另外我是不解……除那主管喜歡辦公室練拳可能性外;很難想像你幹了啥會要到出手程度
作者: crimson11 (crimson)   2016-08-17 11:36:00
先治病運動 身心健康才能賺錢
作者: x123392003   2016-08-17 11:37:00
幼稚園的時候,坐我右邊的小朋友打了我一下,造成我現在天天加班,無法準時回家吃晚餐,一定都是他的錯,老天爺一定會給他報應的
作者: aries198012 (Aries)   2016-08-17 11:41:00
樓上XD
作者: fallforward (life)   2016-08-17 11:52:00
垃圾Paul
作者: motoman (motoman)   2016-08-17 11:55:00
一碼歸一碼 不覺得那家公司可以搞你其它家的面試你還是放下吧 趕快走出來
作者: reeboknba (綠豆)   2016-08-17 11:57:00
這故事是說 如果主管動手,絕對要打回去 or 忍住 然後告訴媒體?
作者: KernelChen ( )   2016-08-17 11:57:00
還是要對原po說聲加油 我支持你該討的一定要討但在那之餘呢? 不要被這種爛人爛事影響你的人生和處事態度 你要自立自強 人都會有低潮 但是要走出來永遠不嫌晚 絕望做什麼呢? 先不要管什麼朋友多不多了趕快把自己打理好 人生中該留的留 垃圾丟一丟重新出發。
作者: orc86888 (半獸人)   2016-08-17 12:01:00
加油!!!
作者: sindy520 (Sindy)   2016-08-17 12:02:00
其實主管都會說圈子很小,可以堵住你的生路,事實上根本不會。每一間公司都是競爭對手,有能力的話完全不會影響你的錄取。建議你不要一直把這件事跟求職不順做連結,求職會不順應該是跟你的病有關。我很怕這樣的文字會加深你的病情或心情更不好,建議是認真去看醫生,加上諮商,我有同事重度憂鬱也有躁鬱的同事,他們都邊治療邊上班,每個人都是很努力在過活的。真的不行,連做二休二的作業員也沒辦法應徵嗎?學歷不要寫碩士試試看。
作者: KernelChen ( )   2016-08-17 12:03:00
我相信你把心清乾淨 正視自己還有什麼 應該還是有本錢的; 打工 讀書 考試 找回原本的自己 再去找工作 絕對做得到 我相信你可以的 不要讓這爛事占據你和你的人生然後 病症這種事也是 如果你真的想處理它 就正視它就跟你處理其他問題一樣 只是對象變成你自己那你要怎麼處理? 我相信你知道 其他人也提供了方法真的沒有什麼事該是讓你絕望的...至少要吃飽啊
作者: ggBird (ggBird)   2016-08-17 12:14:00
都過了五年,還找不到工作,怪我嚕???
作者: sendtony6 (TY)   2016-08-17 12:18:00
老實說,你後來找工作不順跟富智康應該沒啥關聯
作者: deray (Deray)   2016-08-17 12:18:00
作者: trama (宅宅宅)   2016-08-17 12:23:00
以為沒人知道你做了什麼?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6-08-17 12:28:00
你現在po這篇又是毀謗 你拿得出證據嗎?
作者: Hikkiaholic (= =a)   2016-08-17 12:28:00
trama你知道他做了什麼? 講講看
作者: mickl8101 (oh~)   2016-08-17 12:37:00
幫qq
作者: dasala (small LU)   2016-08-17 12:39:00
trama拜託說一下他做了什麼,我不知道
作者: hevalence (啊泉)   2016-08-17 12:49:00
看起來你的躁鬱症還沒好,先去看醫生吧
作者: nature1021 (小犬)   2016-08-17 12:51:00
高調推!科技業真的很小,關係不好真的很容易碰壁
作者: buper (ymsrc)   2016-08-17 12:58:00
樓下呀呀卡卡
作者: ssmmss (冏~~)   2016-08-17 12:58:00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作者: mnpoi (小白)   2016-08-17 13:06:00
不要停留在過去了,想辦法找到出路吧~加油
作者: shadowppt (硬頸客家人)   2016-08-17 13:20:00
人資主管這招只能唬新鮮人 不用理他
作者: siemen (十萬伏特)   2016-08-17 13:23:00
拍拍,這件事曝光於媒體後,重新出發,向前看
作者: f58rtht (Stan)   2016-08-17 13:30:00
不放下 苦的是自己
作者: derder5566 (德德5566)   2016-08-17 13:51:00
取暖哦
作者: acgotaku (otaku)   2016-08-17 13:58:00
都五年了...你再不放下對你的病情沒有幫助
作者: domyutmost (風蕭蕭兮易水寒)   2016-08-17 14:00:00
加油
作者: gotornado (Sean)   2016-08-17 14:01:00
trama有掛喔? 快說阿 別嘴砲
作者: acgotaku (otaku)   2016-08-17 14:04:00
你還是先找管道輔導就業或諮詢 讓自己生活能正向上軌道說不定這五年 當初的主管人資都已經不在業界 或是台灣了其實只有你一個人還沒有放下
作者: jakert123 (kaka3315)   2016-08-17 14:11:00
怕被人家告毀謗 代表你自己也不想把事情鬧大不是嗎我不懂這邏輯 你簽切結書不訴諸媒體 然後又提告 那當初幹嘛簽..?
作者: t0241682   2016-08-17 14:47:00
振作起來,不要給家人擔心,放下過去好好找工作。
作者: xx3877 (@_@)   2016-08-17 14:57:00
躁鬱症病史...很抱歉我不知道該不該相信你
作者: AiManX (非人類)   2016-08-17 15:48:00
不管前面如何 都簽切結又過五年 還要幹嘛?想打官司 看起來也是打了 所以現在要肉搜? 去跟醫生談談
作者: yuan722 (yuan722)   2016-08-17 16:14:00
片面之詞...看看就好!!!
作者: rosefan (Rocket Queen)   2016-08-17 16:25:00
五年前的事情,怎麼查證?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16-08-17 17:01:00
我現在交不到女朋友絕對是國中坐我前面的女生不跟我交往害的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08-17 17:02:00
噓trama,我想聽八卦
作者: hugebaby   2016-08-17 17:09:00
噓trama,可以說清楚嗎
作者: leinru (天階夜色涼如水)   2016-08-17 17:47:00
都五年了還怪前公司?如果有造成心裡疾病或陰影的話就拿證明
作者: honafire (D調)   2016-08-17 17:50:00
照理說是可以要求這五年來的精神損失之類的 電影有演過
作者: mlda888 ((╭ ̄3 ̄)╭♡ )   2016-08-17 17:56:00
拍拍
作者: yesman1214 (禮品找我)   2016-08-17 18:03:00
......你這種個性誰敢用你
作者: TGD01 (...)   2016-08-17 18:28:00
…不忍噓 好自為之
作者: nick0506 (nick)   2016-08-17 18:37:00
看醫生去+1
作者: Nonenoic (鋪勒萬)   2016-08-17 18:55:00
放下吧
作者: jl40 (jl)   2016-08-17 19:04:00
有點站不住腳 但基於你也是受害者 放下吧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6-08-17 19:12:00
你都提告敗訴了 公司也換名字了 要弄臭驗傷單和切結書先上
作者: unwoman   2016-08-17 19:28:00
雖然動手就是不對,但我想你一定做了很嚴重的事導致對方動手
作者: dive6 (瞇瞇眼骷髏頭叩叩馬)   2016-08-17 19:35:00
不爭論什麼,勸你放下
作者: sasayaku63 (曲江)   2016-08-17 19:36:00
看醫生辣
作者: lauto (老頭)   2016-08-17 19:47:00
單方面說法
作者: srx3333 (振作正坐)   2016-08-17 19:53:00
可悲
作者: Hpshtpedu   2016-08-17 19:59:00
在NPI聽到的好像不一樣...
作者: MaligB (穿低腰束褲吃蓮霧)   2016-08-17 20:18:00
蘋果日報不是都有爆料專線? 要訴諸媒體 怎會是在這波文?所以是想來取暖討拍????
作者: meanshineC (meanshineC)   2016-08-17 20:27:00
加油! 擔心你被那些噓文的人影響情緒
作者: FESTUM (邪影)   2016-08-17 20:35:00
當年是他錯 但現在是你的問題
作者: fkman0831 (神秘人士)   2016-08-17 20:46:00
躁鬱症不可怕 去吃藥治療好就可以了。治好你才能找工作正常生活 5年前的事情了 現在提根本對你沒有幫助
作者: QMAN529 (花旗蔘)   2016-08-17 20:57:00
隱瞞...
作者: kyll (包子)   2016-08-17 21:04:00
當初沒鬧大 都過五年了 還奢望什麼?
作者: fencingboy   2016-08-17 21:38:00
趕快刪掉文章吧 還有趕快忘掉吧 人生還是有很多美好的部分
作者: automaton   2016-08-17 22:56:00
加油
作者: hmcedamon (day蒙)   2016-08-17 22:59:00
就想噓你 呵呵
作者: kingofsdtw (不能閒下來!!)   2016-08-17 23:21:00
感謝大大的分享,一定會避開地雷公司
作者: jimehang   2016-08-17 23:39:00
建議你公布打你人的單位和主管名稱
作者: alau ( )   2016-08-17 23:58:00
別拘泥在悔恨了
作者: QQ101   2016-08-18 00:10:00
推文有掛 說一下啊@@
作者: spildwj (帥氣的豬)   2016-08-18 08:21:00
打從一開始不告你就輸了
作者: wingycat (內有惡犬)   2016-08-18 08:30:00
我覺得治療才是你最該做的事 否則神經元一直退化
作者: gust0985 (還在努力到人生下一階段)   2016-08-18 08:47:00
快刪文章,趕快走出來吧
作者: albertfeng (阿宗)   2016-08-18 09:00:00
動手太恐怖了,只有遇過很會嘴很傷人自尊的主管
作者: s678131 (Mu)   2016-08-18 09:35:00
你若沒有缺手缺腳,五年的時間,就算是郭董下令,這時間你一定還是找的到工程師等..職位的工作! 這跟你自己的技術是否有被認同比較有關吧......
作者: photonic (徵FAE站內信)   2016-08-18 11:10:00
刪文吧 別指名道姓
作者: ThreeComma (,,,)   2016-08-18 13:41:00
純噓要事主刪掉文章不指名道姓的 中國五千年奴家主義
作者: skizard ( )   2016-08-18 21:57:00
挖 阿不就好恐怖
作者: lwlt1995 (seyaku)   2016-08-19 03:53:00
自己孬 後悔了齁 ^^
作者: gsy2i7y14 (松)   2016-08-20 00:25:00
改變個性吧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6-08-21 18:43:00
不鬧大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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