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是因為蛀牙, 所以去補了牙
但補完後, 同一個地方咬較硬的東西還是會有疼痛感
過了一個星期後, 去看牙醫, 醫生A就建議套牙套 但不用抽神經
於是醫生A便開始打麻藥, 弄模的前置作業
過了約10分鐘, 就莫名其妙被叫去給醫生B弄
被他鑽了超過10分鐘, 他把醫生A叫來, 醫生A看了我的牙齒狀況
他就跟醫生B說 他沒有要抽神經 (因為醫生B把我的牙齒鑽到神經那一層)
後來又把我交給醫生A弄, 現在變成要抽神經做牙套
而醫生A是跟我解釋我的牙齒太淺, 所以要做齒模鑽洞很容易鑽到神經那一層
請問版上的大大, 這樣算是醫療疏失嗎? 我可以有管道提出賠償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