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至A診所進行定期半年洗牙(這兩年都在這間看)
剛好最近上排有一顆牙有點痛就順便跟醫生說 (左邊門牙往左數第三顆)
這顆牙之前有補過一次 當時醫生就有說如果之後再痛就是要根管了
因此這次醫生看了一下就說 要根管治療 再排時間
這次就先幫我簡單洗牙 然後拍了X光片
離開前牙助說 因為這顆牙神經比較複雜 要用顯微治療
加上全瓷冠牙套 大概要兩萬元
回家之後跟家人說了這件事 家人覺得太貴 就叫我去他們就診的另一家B診所
B診所的醫生看了一下健保紀錄 說我今天已經在A診所被申報了"覆髓"
所以他不能幫我做任何治療 而且他說我那顆牙根本沒有覆髓
因為覆髓的材料也不是這樣 這顆牙只有之前用樹脂材質補起來而已
醫生說如果他幫我治療 就表示A診所申報不時 會有法律和行政上的問題
而且因為A診所已經報了覆髓 所以我只能在A診所進行後續治療
(這裡我沒有聽得很明白)
我想問的是 所以接下來如果要做根管 就真的只能回A診所做嗎
因為如果如B診所醫生說的 A診所申報不實
我覺得這診所有違誠信 就有點不想繼續在這間看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