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因為本人對牙科真的沒什麼概念,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前情提要:
我連續三個禮拜在同一家診所處理牙齒:上上禮拜洗牙+全口x光、上禮拜做蛀牙的補牙(
複合樹脂充填)、這個禮拜也是做蛀牙的補牙(也是複合樹脂充填),處理的都是不同顆
牙齒,這三次都只繳掛號費$100。
這禮拜處理完蛀牙後,櫃檯護士小姐跟我說,我這個月的健保額度用完了,下次可能有自
己負擔的費用。
問題:
1.請問護士小姐的意思是什麼?是指我這個月若繼續處理蛀牙就要自費嗎?如果處理的是
不同顆蛀牙也是嗎?
2.如果是要自費,我是否可以等到二月再去看的意思?每個月的額度是怎麼算的?
3.如果真的是指要自費的話,通常處理蛀牙補牙(也是複合樹脂充填)費用是多少?
不好意思要請大家抽空回答!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