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8-01 11:16:47※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JsmOGWS ]
作者: esasin (拋物線) 看板: lesbian
標題: [話題] 模擬憲法法庭判決結果
時間: Fri Aug 1 11:14:20 2014
以下內容摘自模擬憲法法庭網頁
https://sites.google.com/site/civilconstitutionalcourt/judgement/scc2
■ 裁判字號:模憲字第2號判決
■ 裁判日期:103年8月1日
■ 裁判要旨:同性伴侶婚姻、收養議題
【主文】
民法第九七二條、第九八二條、第一○七四及第一○七五條僅規定異性間之婚姻
及繼親收養與共同收養,實質限制同性間締結婚姻及收養子女之自由,於此範圍內侵
犯人性尊嚴,並違反憲法第七條、第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暨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
項之意旨。於立法機關另行制定合乎本判決意旨之法律前,應許及齡之人一體適用民
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締結婚姻且為登記,並收養子女,不因其所選擇配偶之性別而受
限制。
至民法第一○七二條規定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稱謂,未限制人民之收養自由,與
憲法尚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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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判決全文有六萬多字,僅摘錄判決主文,
其餘內容請點選上列連結。
除判決文說明判決理由以外,
協同意見書及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等內容亦有助於理解判決結果。
其中陳昭如教授的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
個人認為是更基進的觀點,
揣想應是陳昭如教授長期對於性別議題的深入鑽研,
使其更能由性別平等本質對現行婚姻制度提出批判,
且陳教授的意見也提醒同志與未來修法方向應思考:
所謂婚姻平權、成家的平等權利,
除了把同性戀和異性戀放在同一套標準裡的形式平等以外,
是否更需要思考何謂實質平等,
來促進對同性關係的積極保障;
甚至現行婚姻制度性保障應有被重新審視之必要。
模擬憲法法庭雖不是真正的大法官釋憲,
這次辯論應仍具有相當的指標性意義。
另外,今早二十多對同志在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後續會有三對女同志在伴侶盟與婚姻平權訴訟律師團的協助下展開訴訟。
路遠且長,
透過一次次的對話和行動,
相信我們離目標又更近了一點。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4-08-01 11:19:00
推 很棒的解釋理由書...真希望每個大法官解釋都那麼平易近人(這是重點嘛XD)也許還要一段時間但相信婚姻平權是一定會實現的
作者:
joylach (戀花症候群)
2014-08-01 11:52:00推
作者:
xdclub (藍痕)
2014-08-01 11:59:00推
作者: a656401 (isme) 2014-08-01 12:01:00
推!為了幸福而努力的各位…真的好勇敢
作者:
Gabby1122 (叫我蓋比不要加大啦)
2014-08-01 12:05:00大推!好棒好棒!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8-01 12:21:00英文"radical"的意思是基本、根本,是就本質提出批判和改變論述。一般日常翻做"激進"其實只看到立場的顛覆性和強烈度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8-01 12:26:00忽略了相關論述特色在於對現況進行本質上的檢視和解構,因此翻為"基進"還是比較完整的
作者: cafefish68 2014-08-01 12:30:00
先推板板~今天有20多對ㄚ~~
作者: greychicken 2014-08-01 12:30:00
推,謝謝分享。
推版版。你英文也太好了吧?希望模擬法庭真的對多元成家的未來有極大的幫助!
作者:
yoh0513 (yoh)
2014-08-01 12:36:00推.謝謝分享
作者: fu041019 (封心絕情) 2014-08-01 12:45:00
推~感謝版版分享!
作者: AJ923 (維尼) 2014-08-01 13:44:00
推!!
作者:
joylach (戀花症候群)
2014-08-01 13:52:00作者: rileymurray (Riley) 2014-08-01 13:53:00
推!!!!!!!!!!!!!
作者: yazi 2014-08-01 13:56:00
推!!!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8-01 14:07:00什麼叫做"希望能夠不妨礙一般民眾辦事" 同志婚姻被國家誤的是10年、20年...甚至多少人的一生,誰來賠?白話翻譯就是"結婚沒你們的事,賣來亂" ( ︶︿︶)_╭∩╮
作者: yazi 2014-08-01 14:28:00
作者:
javapie (盲目與耳背)
2014-08-01 14:42:00推! 六萬多字是要讓大家望之卻步嗎?(暈
作者:
joylach (戀花症候群)
2014-08-01 14:57:00關於耽誤這塊,我覺得簡回答的很好「我們又被耽擱了多久?「LGBT就是能夠使用戶政系統,就是要結婚!」好給力阿^^b推路人老奶好樣的m(_ _)m
作者: JJforever 2014-08-01 15:20:00
推~謝謝版版!!!
作者: glovech (loe) 2014-08-01 16:43:00
需要多一點開明的人 老奶奶好棒
作者:
iWhat (莫名其妙)
2014-08-01 16:45:00推阿嬤!!! 結婚本來就是自己的事關別人屁事啊!!
作者: glovech (loe) 2014-08-01 17:08:00
有感而發 偏見是因為不懂 才要盡力溝通 一點一滴的改變期待將來的孩子可以不用受這種苦
作者: mon916 (Mon) 2014-08-01 18:00:00
推路人阿罵啦,世界需要多ㄧ點這樣開明的人
作者: a656401 (isme) 2014-08-01 18:52:00
推路人阿嬤…我們又朝希望邁進一步了
作者:
jibahun (橘 悠仁)
2014-08-01 18:57:00謝謝版版
作者:
Wulakey (苜蓿芽)
2014-08-01 19:29:00推~~開明阿嬤~~謝謝版版
作者: vintagej 2014-08-01 22:40:00
謝謝版版!!
作者:
perle01 (perle)
2014-08-02 00:38:00推版版。偏見源於無知,希望這社會能更開明寬容!
作者: charles00 (漫步) 2014-08-02 03:23:00
陳教授的實質平等說,不免讓人聯想2009村上在耶路撒冷的演說〈牆和蛋〉「如果這裡有堅固高大的牆,有撞牆即破的蛋,我經常會站在蛋這邊」無論如何都要在蛋這邊對抗體制這堵高牆,村上筆調非常浪漫陳昭如教授也是站在弱勢同志這邊啊但拆解現行婚姻制度所衍生的種種性別刻板印象和歧視,真是非常犀利另推版大
作者:
HIGHDAY (highday)
2014-08-03 13:08:00推婚姻平權..結不結婚是我的事..有什麼權力來限制我只能跟"誰"結婚...
作者: yayamaruko 2014-08-04 07:19:00
推! 謝謝版版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