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合夥做網站~要不要先成立公司?

作者: zzzzzken (做正確的事)   2014-05-23 15:00:51
可參考我的清寒創業網誌有提到
http://dream5888.blogspot.tw/2014/05/blog-post_1599.html
創業事前準備很多人都會先想到錢,錢的確重要,
但在資金不充裕的情況之下,一份計畫跟一張名片就更為重要,
所以建議各位創業人,無論如何先去聲請行號,行號沒有資金限制,
當天辦當天就好,你就可以拿到統編,
接著就可以到銀行開公司戶頭,還有印製名片。
如果剛好你符合免用統一發票的資格,請務必選擇這種報稅方式,
因為創業初期營收不穩,不要再增加發票來麻煩自己,
有一季報一次稅的方式,還有公司登記地點可以報自己家裡,
如果像我一樣是住在舅舅的房子,就只要屋主同意就好,
不用這麼急著租辦公室,除非你一開始就資金充裕,
打算開實體店鋪,那就可以直接走公司規章聲請營利事業登記。
為什麼要先做這件事情,因為沒錢,所以需要外資,
不管是借貸或是入股,你都很有可能必須遊說周遭所有的人脈,
有張名片跟計劃書,會讓你的資金籌措會議更為正式,
有公司戶頭,這樣資金進來的時候對方比較安心,
有公司大小章,跟對方簽約的時候更有信用價值,
不管是親人或朋友,感情好是一回事,
但既然是做生意,一切走正規,黑紙白字,
才能真正保護雙方,避免日後爭議。
運用在你現在的CASE,先聲請行號,
畢竟你現在拿的錢,是別人投資你,
所以入你私人戶頭這是不OK的,
入公司戶頭,然後給對方網路銀行帳密可隨時查資金流動
他安心,你也免去以後很多麻煩,
相信我,有賺錢大家都是朋友,
沒賺錢他就會開始質疑錢到底用在哪,
人性如此,
不管是朋友還是親戚,
只要是投資你公司,那錢就是進公司帳戶,
跟你的私人財產切割的清清楚楚。
至於股權,公司負責人是誰,要不要共同登記合夥,
這你們自己決定,但我不建議共同登記合夥,
萬一你朋友財務有問題,那會連這間公司一起賠上,
剩下的簽合約,一式兩份,一定要要求蓋手印!!
還有什麼需要都可參考我清寒創業
http://dream5888.blogspot.tw/
※ 引述《LinLaoDa (LaoDa)》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
: 我目前的情況是,
: 我打算跟幾個朋友合作網站試水溫,
: 在一起合作之前,
: 目前我已經獨自完成7~8成(至少已經不是空談了),
: 後續打算大家繼續玩,
: 而目前在猶豫是否要先成立公司行號,
: 因為一開始沒有打算收費,
: 也不確定idea是否work,
: 所以合夥人之一是希望,
: 當有開始收費,
: 再去設立公司,
: 但是我個人是還蠻希望,
: 是先有公司, 合約或一個互信的機制再後續繼續合作,
: 不然我蠻怕後續會有糾紛或是意見衝突時不知該如何處裡,
: 畢竟口說無憑麻~
: 失敗反而我覺得不太會有糾紛(畢竟網站這種起手資本額很低),
: 那基本上股權的分配我希望是可以均分(或至少差距都在10%內),
: 所以想請問有在玩網路創業的
: 或是有合夥經驗的前輩們可以給我一點意見,
: 非常感謝~
作者: iamcumo (只限老友)   2014-05-23 15:52:00
good blog!
作者: chilama (阿尼夫斯基)   2014-05-23 16:22:00
有看有推
作者: joee01 (咖啡就是人參)   2014-05-23 18:27:00
推推 可以去青創會開課了
作者: ta29 (nyo)   2014-05-23 18:41:00
報自己家裡...稅額會變得
作者: GIMIKING   2014-05-23 19:24:00
作者: zzzzzken (做正確的事)   2014-05-23 22:04:00
我稅金三個月來一次 每次2400元 可超商繳費給大家參考一下我當初登記在龜山 住宅區
作者: meeamo (咩摸)   2014-05-24 00:40:00
推!
作者: larrylin819 (0.0)   2014-05-24 18:35:00
推!
作者: gentlwind (ㄉㄊ)   2014-05-25 07:29:00
賺錢大家捧 賠錢六親不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