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加盟總部要不要為加盟店行為負責?

作者: yesnogod (是無神)   2014-11-05 16:36:00
個人認為 應該是消費者針對加盟主
加盟主 針對 加盟業者
因為消費者是根據品牌消費,消費有問題就該品牌主出來擔
然後 加盟主再去跟加盟業者請求賠償。
這樣不是很容易理解嗎?
為什麼需要搞的那複雜?
作者: franchisesir (法喬斯)   2014-11-05 17:25:00
原則上加盟店和加盟總部是負責人,與消費者成立交易的是加盟店,與加盟總部無關。不過,有法官認為這樣對消費者不公平,才會用表見代理,讓加盟總部負責這也是這問題值得討論的地方
作者: Jasy (傑西)   2014-11-06 15:25:00
因為加盟主(總部)和消費者間並無契約關係存在契約只存在加盟主與加盟業者 加盟業者與消費者之間而且法律上加盟主和加盟業者都是獨立的個體
作者: yesnogod (是無神)   2014-11-07 09:53:00
廣告不是可以視為契約嗎? 廣告是加盟刊登的吧
作者: franchisesir (法喬斯)   2014-11-07 13:56:00
廣告視為契約?這是哪篇新聞報導或律師說的?
作者: Jasy (傑西)   2014-11-07 18:52:00
什麼廣告? 廣告不是契約吧 ......消費者收看廣告 就和廣告主成立契約 那電視廣告都不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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