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閒聊] 專利權若改為"分享利益之權"會如何?

作者: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級潛水伕)   2016-03-08 05:37:29
小的昨晚在專利版 Po 了一個....沒錢賺的點子。
話說我賺不到錢的點子還滿多的...(泣)
因為跟創業板相關,
想請各位大大提供你們對此的想法
感謝~
※ [本文轉錄自 Patent 看板 #1MtNBCtP ]
作者: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級潛水伕) 看板: Patent
標題: [閒聊] 專利權若改為"分享利益之權"會如何?
時間: Mon Mar 7 20:23:37 2016
痾...應該算閒聊吧?
目前專利權為"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之權"。
如果把它改為"專有分享他人實施所得利益之權",
是否更貼近專利制度鼓勵公開創新以促進公眾利益的精神 ?
實際實行面來說,
由專利法提供一條途徑,
使符合特定條件的實施者能夠享有任意實施的權利。
(就是強制授權沒錯!)
條件:
財務查核: 依特定會計原則製作財務報表並經會計簽核。
產線公開: 製程及其修改至少對特定機構公開。
網路上大致查到的資料,
研發費用一般似乎是落在營收的 2~5%。
所以目前的想法是跟實施者收取營收的固定比率。
某商品所有使用到的專利權人、仲裁機構就分食那比率。
也可以內含估算費用、專利保險、佣金之類的。
至於怎麼分...
可能就是用流程圖下去比對(所以還是可以鎖住眉角)。
成熟時應該會是用演算法估算...
我猜這樣應該會造成產銷、研發分離分工。
研發的部分則靠權利金維持。
然後律師少了很多飯吃....XD
沒關係,可以改吃仲裁的飯,
然後從保險裡分錢~
以上是我最近的想法,
不知道板友們有什麼看法呢?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5-03-07 21:20:00
那可能要先修TRIPs 美國老大點頭才行…
作者: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級潛水伕)   2015-03-08 05:27:00
如果是用民間組織合作的方式,再用案例嘗試說服法官咧?當然說服有很多種方式啦...老大哥那邊只好請影片被下架的 William Fisher 支援了..
作者: leolarrel (真.粽子無雙)   2016-03-08 09:11:00
我是對"專利制度鼓勵公開創新以促進公眾利益"這句話感到奇怪拉,現實上的專利,是武器,是阻止別人創新,那既然這樣的話,怎麼可能修改讓專利朝向鼓勵創新?有法律資源的人會利用手上資源把法條修的往專利障礙方向靠...
作者: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級潛水伕)   2016-03-08 10:02:00
那是一種商業上的用法沒錯,有資源的也的確會妨礙這件事
作者: harea   2016-03-08 20:20:00
沒有不能買的專利 只有出不起的價錢 買不起打算用搶的?產線公開 一聽就是沒做過製造業也沒做過研發 打高空
作者: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級潛水伕)   2016-03-09 06:19:00
還是有付錢。真的侵權法院也不是原告要多少就判多少的..再說產線公開,並不是隨便人都可以去現場看。只是查廠的單位多了一個。看不懂得依然看不懂...另外,產研也不是非綁在一起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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