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兄妹一起開的小店
員工只有兩人
本來都是正職
因為低於5人,所以勞保部分是請他們加入工會
我們再依照比例補貼保費給他們
有一個人(女)有一點問題
感覺是智能稍低,44歲了,之前工作換來換去,一直被解雇
但因為是客人的妹妹,我們也有一點同情她
因此在我們這裡做了4年
我們一直容忍她的動作慢、很會摸魚、叫了才會動、而且還做不好
(說實話,她會如此境地絕對是有原因)
但是就在我們爆發的邊緣,我們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而且她也知道我們對她不錯,因此怎麼念她,她也不會走
在這種時期,有一個不離職的員工,也是某種好處(唉!)
但最近她出了一些問題
一個是偷竊,但我們目前沒有證據,正在蒐集證據中
因此我們不能以此叫她離職
一個是,不知去哪裡交了一個男朋友
那個人也是好吃懶做
因此我們這個員工似乎心思不在工作上,常常出錯
小錯也就算了,就怕有大錯,會影響經營
前一陣子,工作到一半,我妹妹實在受不了她,念她幾句,叫她回去想一想
她就竟然拿著包包就要回家,我妹妹一氣之下叫她:你這樣回去,就不要來了!
她也真的不來了
2天後,我們收到勞工局文書
她去申訴要求資遣費4個月及預告資遣1個月的薪資及非自願離職證明....等等
他姐姐(我們客人)知道這件事,拎著她回來,在我們面前罵她
我們還是又讓她回來
因此我們想了又想
以往因為2個員工,大家也相處不錯(另一員工跟我們就像朋友一樣)
所以沒有建立太多制度,大家要怎樣,跟老闆說一聲,我們也不計較
但這次事情,我們覺得要建立一些制度
尤其是對她
所以目前計畫
1.把她調整為兼職,時間縮短,也讓她負責不重要的事情,避免出大包
2.上班時段也因兼職而可以調整,調成我們看得到的時段,避免她再偷竊
(唉!再給她一次機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