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sman1214 ()》之銘言:
: 貴司要求我直接先付尾款
: 我發現BUG後
: 之後射後不理
: 陸續又匯2萬,問題依然沒有解決
: 且員工陸續離職,
: 當初有位陸先生負責,後來6個月後換A先生
: 直接催我付尾款
: 出包後客戶資料全部消失,叫我自己吃下去
: 他媽的,還有臉出來講
: 這邊會保留內容不實,直接提告
責任歸屬,簡單說就是收錢的負責
網站有bug:做網站的負責
換負責人:基本上你對口是公司,換負責人你管不著
租用的主機掛掉導致資料遺失:
看租你主機的廠商有沒有收你備份資料的錢(我猜應該沒有)
那喬義思如果有收你備份資料的錢,或是他有承諾要幫你備份,那就他要負責
若是都沒有,那憑甚麼掉資料要做網頁的公司負責,而不是去找虛擬主機公司
我覺得動不動嗆人要提告真的沒必要
我們家律師常說,等告了再說,告了又不一定贏,贏了也不見得有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