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餐廳合作經營遇到爛人

作者: tptt (踢批踢踢)   2017-09-08 23:21:27
法律管道沒用 停水停電也沒用
對方就是要搞爛店面 等你認吃虧給錢的店蟑螂勒索
若自己沒背景或不認識道上 也不會談判 請交給專業
問當地管區立委與里長或警友會 他們會幫忙找適合的人解決
行情價是6000元起跳 你的情況大約需要12000元~36000元
至於錢的給法 看受請託的有捐款帳戶或政治獻金
視你社會地位收入名譽等條件 直接問助理怎回報都行
會作海蟑螂都不是第一次 他們事先評估過風險 也不怕警察
比你更懂法律 有時間體力跟你玩 跑法律程序也能打消耗戰
人頭沒戶籍沒資產 即使官司最後判賠你十萬 扣押也沒東西給你
但你卻平添多了敵人 日後你在明他在暗 還不用店面灑冥紙丟雞蛋
只要散播你餐廳不衛生有蟑螂 他這算合理評價能搞很久 你也沒輒
尤其他待過店更具說服力 不明就理客人減少 你隱性少賺損失更大
江湖事 江湖了 法律是對守法小市民有用 對兄弟難解
他們也看準這點 所以比搶劫綁架好賺
這類文的智慧犯有預謀 有經驗手段 都能靠談話喬事
不用搞到面對武的情緒犯會放火弄刀槍 硬碰硬為敵
能找大咖壓陣代表談 也是轉移風險給別人 你也多個朋友
這類像詐騙集團 組織教戰犯罪 要給上層面對才知怎因應
政治企業政商勾結 利益輸送也這樣 這就是作生意 無所謂道德正義
生意人本質 進二退一 大家表面過得去 長遠有好處
商場利益優先 不是賭氣輸贏 惹一堆麻煩後續 虛耗成本更大
公平公正啥 不是生意人要吃的飯 出門賺人錢 那有這回事
好聽話是檯面講的 不是實際要作的
跑法律 私下談 停水電 多管齊下 都可同步作
找媒體記者錄影音爆料 要認清彼此籌碼斤兩能否玩得起
但留意過程細節互衝 例如說好談判 卻還是停電 搞到人不爽硬來
有過約好談事 結果對方上一半廁所突然斷電
本來可談的事 意外情緒上火 講啥條件都沒用 越搞越大傷人命
自己評估效益 花一兩萬過一兩禮拜好解決事 趕快上軌道再賺錢
或耗時間氣力金錢跟罪犯斡旋鬥智鬥勇 最後啥都沒有 只為爭一口氣
給錢不算賄賂敗退或姑息罪惡 是當開店社會成本
運氣剛好出來混總會遇到 日後有閑有本事堵到對方 願意再去討回來
※ 引述《JTFEICE (專業鏟屎官)》之銘言:
: 請教版上大大一個問題:
: 我經營一家複合式餐廳已經四年了,因為人手不足只能開夜吧的時段,前陣子想說餐廳這
: 邊屬南京東路商業區白天人潮多空著很可惜,畢竟租金壓力不輕呀!所以就刊登廣告找了
: 合作者進駐白天時段,並定合約載明店租水電雜支一人一半,在合作互相信任下並無收押
: 金,只收了頭
: 一個月的分攤租金
: 如今白天的合作人第二個月就惡意拖欠店租、分攤水電費,還私自將他白天時段再分租給
: 別人,已經發存証信函通知他解約及搬走他進駐的設備,但現在已經第三個月了對方就是
: 賴著不走,反向警方告我妨礙他經營權利,也去過調解委會,對方獅子大開口反要我賠償
: 他的營業損失才願搬走
: 現在更變本加厲以鐵捲門遙控器主機年久失修為由未經我同意私自換掉(先斬後奏),其他
: 還搞了很多像私裝IP Cam....等小動作,也不打算分攤店租水電,繼續找人分租白天的時
: 段,賴著不走繼續做無本生意
: (這是他現在請人登的591)
: https://rent.591.com.tw/rent-detail-5429748.html
: 希望大家一人一檢舉(可暱名),別讓他再害人了,也提醒大家別遇到這種爛人
: 上述情事,我已報警處理,但警方說這是合作糾紛屬於民事,只能備案,要我提出告訴,
: 我也申請過法律諮詢,通常這種案件訴訟一拖就是半年一年,判決下來之前我早就被店租
: 水電拖跨了,這也是對方的目地,拖垮我再去跟房東簽約謀奪這家店,上網查到他之前也
: 是
: 拖欠店租也還在打官司,這種前科累犯爛人我竟然沒有在簽約前及早發現
: https://i.imgur.com/qF3tDig.jpg
: 我已經被搞到快快快崩潰了
: 也打算放棄經營四年好不容易有點小小成績的店,打算乾脆頂讓掉,來個兩敗俱傷
: 但是真的不甘心呀!!!!
: 如果大家遇到這樣的狀況會怎麼處理?
作者: wingff0409 (~_~)   2017-09-09 10:36:00
推這篇 中肯
作者: JTFEICE (圓夢新舞台)   2017-09-09 10:49:00
謝謝,受益良多!會是解決這隻蟑螂的好辦法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7-09-09 12:33:00
冤親債主請黑令旗來了? XDD
作者: Attui (來打場LOL吧~)   2017-09-09 12:47:00
事主過去某處得罪到誰 被引薦來明著搞你+1
作者: cccon1ine (鄉民分身)   2017-09-09 15:16:00
推這篇 有些社會事 法律真的沒啥用...
作者: TUBABear (戰爭型牧師)   2017-09-09 17:17:00
智者甚麼的最討厭了~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7-09-09 19:14:00
澎恰恰自慰光碟案找了郭桂彬來橋事情,結果郭桂彬反而是坑了他最多錢的人,有時還是自己透過法律來處理比較好
作者: JTFEICE (圓夢新舞台)   2017-09-10 12:36:00
謝謝大家提供建議,決定月底斷電,走簡易判決解除合約,換鎖後他再私自換鎖或闖入就是刑事,拖欠的款項就走法律途徑追討,如果還要再鬧再請有力人士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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