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經驗怎麼跟大家推文完全不一樣?
五人以下不一定要成立勞保投保單位這是確定的
但是健保不是這麼回事
如果你是負責人,你一定會被健保局抓到,還會追回你之前欠的保費
之前的投保單位也會接到通知
我身邊所有擔任 負責人的朋友 都是這樣,沒有例外
被追繳還好,本來就是你欠國家的(每個月一千六)
但是被你的公司發現你在外面成立公司
會怎麼樣我就不知道了...
另外我覺得公司HR不是笨蛋,任何理由應該看起來都很可疑
建議誠實為上
※ 引述《skobihnled (哈囉MOTO)》之銘言:
: 各位創業板年薪六千萬的版友,大家好
: 不好意思,小弟爬文後,對於「工作中是否可以當負責人」一事還是有些疑問
: 一、
: 這樣我是否要提前告知公司我健保要因某些(亂掰)的原因而轉出,
: 接著再於公司成立後,去申請新公司的健保單位?
: 二、
: 抑或是我不需要於自己工作的公司轉出健保,直接新公司健保加上去即可?
: 但這樣目前工作中的公司會發現嗎?
: 這兩個選項困擾我一陣子了....可是最近某些原因,
: 不得不趕快處理這件事情.....
: 再麻煩各位大神解惑.....QQ
: (如果有觸犯板規,煩請告知小弟,小弟會立即修文或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