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用email去開發客戶 會踩到個資法的紅線嘛

作者: aaatmy (失語症練習)   2018-09-03 17:35:24
這個名單是你當時用公司名義取得,而且客戶有白紙黑字寫下來授權你使用資料嗎?
或是有勾選同意訂閱電子報之類的?
如果沒有的話建議還是不要用
派發的工具很多,但是你客訴率過高很快就會被擋掉,
況且開信率不高也沒有意義
還不如把這個年紀區間的精準名單過濾出來(email+電話)
貼到FB的受眾內,然後選擇建立1%類似名單,再用這個名單投放廣告
廣告的著陸頁也埋設FB Pixel
不但廣告精準,名單更大(一般十六萬)
過一陣子之後你就可以建立一個自動收斂的精準名單
而且也沒有個資法的問題
(因為抽出來的是TA的標籤,而不是個資)
※ 引述《TPPCMAN ()》之銘言:
: 之前加入一個 社團
: 其中一位團員說 他的老闆以前有請人在街頭發小禮物 (文具小物)
: 若是路人願意回答一些問題 且 留下簡單個資
: (姓名 手機 地址 年齡 mail 職業類別 )
: 就將文具小物 送給路人
: 而工讀生在路人填完個資後 還會依照 目視觀感另外備註
: 如果 整理了以前的這些問券個資
: 用來寄電子廣告信行銷
: 假設現在 有一個工具組 它的目標客戶是20~50歲的男性
: 那由問券資料庫中 篩選出 年齡 20~50的男性
: 就把工具組的電子DM資料與商品介紹網址 寄過去
: 內容完全沒有提到客戶任何條件 『 年齡 性別 』
: 那這樣的電子DM 有無違反個資法 ??
: 以上請教一下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9-03 19:59:00
迴紋針現在已經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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