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是這樣的,目前小弟目前是有一份正職,偶而接接案子
一年目前大概都有2 - 3個案子,總金額約100 - 400萬不等
半年前開始,前面也是藉由朋友公司承接案子
但很吃了虧,拿錢還要看人臉色,就不贅述,總之還是做完了
今年客戶又找上門,目前另一個朋友也剛好想做,因為也是同樣問題
所以他已經申請好工作室,叫我不用申請了可以用他的,不需要投錢
利潤是先說好就好。
補充一下我們是廣告行銷、藝人經紀等產業
目前我這邊是偏向品牌行銷為大宗,他則是偏向藝人經紀
我第一個反應是人跟錢牽扯很麻煩,1 2年沒出問題還好,那後面如果不合
我離開也是我吃虧,等於是我再幫他做公司品牌
那這樣的處理方式我目前有想到兩個
1.再次相信"人性",前面先做反正所有執行面都是我這邊負責,承接案子是先說好分潤
並簽立合約,扣除案子所需要負擔稅額拿實際收益。
等後面案子順,我自己拿利潤自己開立公司也可以
2.我自己成立有限公司或工作室,面對客戶或是所有資源都可以互相協助
但報價與發票還是公司對公司方式,品牌還是可以一起做一個對外公司品牌
只是請款還是以發票請款為主,我考量點是會不會讓他覺得我報價給客戶很高
跟他砍價等等問題。
但以這樣方是我認為比較好,如果3 - 5年有問題就不合作就好。
我還是保有我的公司品牌
不過目前我還是會以正職為主,一方面繼續累積經驗以及人脈,一方面有穩定收入比較
穩定,如果忙不過來可以請同業幫忙,以case by case合作
另外想要請問的是工作室跟有限公司,會比較建議哪個(節稅的部分)
還是可以先以工作室為先,之後有需要再申請有限公司
因為案子很少,公司的每個月記帳費有點浪費
不然就都自己跑也可以(妄想) 應該還是會給會計事務所跑
一點感想:去年也是做了八個月做了四個案子淨利是不錯,但是因為是跟前輩一起做
雖說他給我建議以及合約撰寫等,但所有事情實際還是都是我這邊做,就當作買經驗
而且還需要負擔發票的服務費,所以今年剛好客戶又回來找才又重新思考,其實初衷
大家都需要可以一起賺錢,但只要跟錢扯上關係所有事情就會因為自私而有所變。
還是希望大家可以共同賺錢打拼的願景哈哈。
再麻煩各位給予小弟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