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陣子跟好朋友合夥開餐飲
但好景不長,中間投資了許多卻開始賠錢
由我好朋友先幫我墊
這時是合夥A店
但後面他提議拆夥
他自己開B店,但不同類型所以電器用品有些使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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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算了一下欠他的錢(他代墊的金額
我都願意支付
但當初的冰箱還有些家電他沒有算(當時買家電我都有付一半)
現在他還在使用的
我該自己算一算扣進去欠他的嗎?
不過他倒是跟我說冰箱壞了不知是真是假
一個多月沒聯絡了
總之他態度強硬並不想折
之前A店遺留下來並沒在使用的我就不算了
因東西通通都還在他那邊
但他說他沒用到所以說不能扣
要扣就自己過去拿自己拿去賣
想想也是,不然大家都砸錢然後拆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