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小弟目前正在和國外友人討論一件合作生意 有關進口國外保養品來台灣賣
他目前都是待在該品牌的國家 將負責處理採購跟安排發貨 而我負責處理台灣清關一路到
銷售的事宜
因為合資一起在台灣開公司手續較繁複 而且他目前有正職無法全心著手 所以先以我獨資
開公司為主
有關利潤分成 討論後 有一個概念是第一批貨的貨款可能我跟他7:3對拆分 然後他負責
採購跟出口事宜 東西到台灣售出後再抽成
但目前還沒有討論到售出之後的利潤要如何分配 因為沒有公司資本股份的參考 不太確定
要怎麼跟他分才比較好
想請問各位前輩有沒有指教 或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供參考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