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要不要在國外創業做代理的抉擇

作者: lulu233 (lulu233)   2019-04-10 13:52:29
(原文恕部分刪除)
小妹最近在馬來西亞設立了新公司
先前看到不少網路上講說馬來西亞設立公司一定要找本地人合夥等等的說法
其實法規上並沒有這樣規定(根據馬來西亞公司法2016)
只是主管機關要求董事要有一人在馬來西亞有住址,所以很多人才會講成要有
馬來西亞合夥人。但這種技術上的問題不難克服,就像台灣找登記地址一樣,
總有解決辦法。
目前我所設立的公司是100%外資,股東是三個台灣人,董事也是兩個台灣人
主要營業項目是生產製造、貿易、零售,上禮拜剛拿到公司設立准證
基本上馬來西亞設立公司沒有最低資本額限制,但100%外資公司若需要申請工作證
就有最低資本額50萬令吉,而且是實際到資。
另外若有其他特許行業與執照就有其規定
比方100%外資要拿WRT(Wholesale Retail Trade License),最低資本額就是100萬令吉
但坦白說馬來西亞法規仍是保證當地人的就業權利,所以公司若有一個馬來西亞合夥人
很多的門檻就會降低甚至沒有限制,像上述的WRT准證,若是有馬來西亞人當股東且
持股超過50%的,自動就擁有WRT准證不用申請...。
另外台灣人去馬來西亞工作,工作準證一定要申請,而且是由公司向馬來西亞政府提出
這個就牽涉到就職的公司的資本額、股東結構和職務。
職務的考量是因為法規保障大馬人的就業權利,所以若是取代性高的工作(比方業務)
政府會覺得為何不用大馬人,而要找外籍人士,就很有可能將此申請駁回。
而拿不到工作證一切等於白談。
這點務必先釐清。
: 馬來西亞進出口他已經走過所有流程也有經驗了
: 何況法規上外國人在馬來開公司本來就一定要找本地人合夥
: 可是我想了一下
: 我的價值其實也就是認識了那個台灣朋友能幫我們搭橋而已
: 業務通路我這邊也不熟
: 何況還有正職的工作
: 如果是各位
: 會考慮衝一波嗎?
: 如果真的衝了
: 有什麼要注意呢?
: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9-04-10 14:24:00
作者: deanjou (didi)   2019-04-10 17:47:00
作者: Odio (天涼好個秋)   2019-04-10 2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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