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申請網拍行號大概半年,交了2季的銷售額申報給國稅局
10~12月是:18w,30w(遇到雙11),16w
1~3月是:25w(過年),3w,0
這幾天國稅局打來問說為什麼3月沒營業額,我就回因為過年的關係
貨只賣到2月初就沒了,然後調貨要等到3月底(因為過年太慢排,被大廠訂走了)
然後稅務人員就認為我有達到開發票的門檻了,要我開發票
這樣是否太早?跟事務所談了一下,說應該可以去跟稅務員橋橋看
因為目前有超過20萬的月份都是旺季,淡季都還沒算入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這樣的經驗,有機會跟稅務人員談到至少等滿成立一年後再開發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