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azwsx521943 (喝喝)》之銘言:
: 我們是剛起步兩個月的餐車創業,是賣果汁牛奶類的飲品餐車。
: 今年六月初的時候總共5個人開始一起經營這個餐車,也都談好每個人出錢出力,最後算
: 出一個人拿$15,000出來。(沒有白紙黑字合約)
: 但開始備料、出攤後都只有4個人在做事,另一個總是說自己很忙(期末說期末考、暑假說要
: 補習+陪女朋友),直到七月中我們有在做事的真的忍不住了,一開始先慢慢叫他做簡單的事
: ,試探他是否有心在這件事上面,ex: 請他出攤前要到、買個飲用杯之類的。但總是無下文
: ,最後只好請其他人幫忙,但我卻發現請他幫忙的時間有好幾次都在打LoL,於是我們其他
: 四位合夥人投票(四票都贊成)決定把他踢掉,且不退還任何一毛錢。
: 最後簽了拆夥協議書,先退他當時買完餐車與器具剩下的現金÷5(500),若最後我們有走到
: 清算這步,最後賣掉資產得到的現金均分會補退還給他。
: 但他事後又再吵說當初也沒簽合約啊,為什麼是因為違約所以不退還$15,000,都沒有顧慮
: 他的感受等等為由一直抱怨。
: 想請問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其他四個人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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